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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特高壓輸送能力需解決配套電源不足,、省間壁壘等問題

2017-11-22

  國家發(fā)改委、國家能源局日前下發(fā)的《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國范圍內有效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其中,要求加強可再生能源開發(fā)重點地區(qū)電網建設,,加快推進西南和“三北”地區(qū)可再生能源電力跨省跨區(qū)配置的輸電通道規(guī)劃和建設,,優(yōu)先建設以輸送可再生能源為主且受端地區(qū)具有消納市場空間的輸電通道。同時,,通過完善跨區(qū)域可再生能源電力調度技術支持體系,、優(yōu)化電網調度運行、提高現有輸電通道利用效率等充分發(fā)揮電網關鍵平臺作用,,優(yōu)先輸送水電,、風電和太陽能發(fā)電。

  大氣污染防治“四交五直”

  特高壓建設任務明年完成

  《方案》要求,,2017年,,“三北”地區(qū)投產晉北-南京、酒泉-湖南,、錫盟-泰州,、扎魯特-青州直流輸電工程,西南地區(qū)投產川渝第三通道,。截至目前,,今年的通道建設任務基本完成,除扎魯特-青州直流工程外,,其他電網通道均已投產,,扎魯特-青州直流工程正帶電調試,將于近期正式投運,,屆時可按時完成《方案》要求的投產任務,。

  同時,根據《方案》,,2018年,,“三北”地區(qū)投產準東-皖南、上海廟-山東直流輸電工程,,西南地區(qū)投產滇西北-廣東直流輸電工程,。其中,上海廟-山東,、滇西北-廣東直流工程是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四交五直”特高壓工程,,其他特高壓工程已按期投運。此前,,按照相關計劃,,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四交五直”特高壓將在2017年全部建成,《方案》表明這一計劃延遲完成,。

  對此,,南網相關人士介紹,,該公司正全力加快滇西北-廣東特高壓直流工程建設,預計今年底可按計劃形成送電能力,,明年汛前全部建成投產,。屆時,云南“西電東送”能力將增至3115萬千瓦,。記者日前從山東省電力公司也確認,,因各種原因,上海廟-山東特高壓直流工程明年才能投運,。

  江西是華中華東地區(qū)唯一

  無特高壓落點省份

  《方案》要求,,“十三五”后期加快推進四川水電第四回外送輸電通道以及烏東德水電站、白鶴灘水電站和金沙江上游水電外送輸電通道建設,。這與不久前國家發(fā)改委,、國家能源局發(fā)布的《關于促進西南地區(qū)水電消納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一致?!锻ㄖ访鞔_,,國網、南網要盡快開工四川水電外送江西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烏東德電站送電廣東廣西輸電工程,。

  截至目前,四川水電外送通道主要有向家壩-上海,、錦屏-蘇南,、溪洛渡-浙西三條±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此前規(guī)劃的雅中直流(雅礱江中游電站送出工程),,即四川水電第四回外送通道因各種原因遲遲未能開工,。曾有消息稱,雅中直流的落點是江西,,但未獲各方統(tǒng)一意見,如江西發(fā)改委就曾表示:“‘十三五’期間,,江西省不具備接納川電入贛的空間,。”

  記者梳理后發(fā)現,,晉東南-南陽-荊門交流工程落點湖北,,向家壩-上海直流工程和淮南-浙北-上海、淮南-南京-上海交流工程落點上海,,錦屏-蘇南,、晉北-江蘇、錫盟-泰州直流工程落點江蘇,,溪洛渡-浙西,、寧東-浙江直流工程落點浙江,,哈密南-鄭州直流工程落點河南,浙北-福州交流工程落點福建,,酒泉-湖南直流工程落點湖南,,明年投運的準東-皖南直流工程落點安徽,而江西是目前華中華東地區(qū)唯一沒有特高壓落點的省份,。

  上述南網人士介紹,,該公司將加快推進烏東德電站送電廣東、廣西特高壓三端直流工程,,力爭今年底取得項目核準并開工建設,,2019年底形成送電能力,2020年全部建成投產,。屆時,,云南“西電東送”能力將增至3920萬千瓦。

  提升特高壓送可再生能源能力

  是系統(tǒng)工程

  實踐證明,,我國特高壓在推動可再生能源大規(guī)模外送消納方面正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輸送水電方面,今年夏季是向家壩-上海,、錦屏-蘇南,、溪洛渡-浙西三條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汛期滿功率運行的第4年,在助力西南水電大規(guī)模外送消納的同時,,保障了華東負荷中心的用電需求,。

  但同時,由于相關配套電源投產滯后,、特高壓“強直弱交”問題突出,、我國電力市場機制不健全、跨區(qū)電力交易存在省間壁壘,,以及用電需求增長放緩,、部分受端省份接受區(qū)外來電不積極等因素,致使部分特高壓未滿功率運行,、輸送可再生能源受限,。

  以酒泉-湖南直流工程為例,國家能源局《關于支持甘肅省創(chuàng)建新能源綜合示范區(qū)的復函》中明確要求,,確保酒泉-湖南特高壓直流工程年輸送新能源電量占比40%以上,。而國網相關人士介紹:“由于送端配套電源未投產、今年湖南水電大發(fā)等因素影響,,酒湖特高壓的送電水平未達設計的最大輸電能力,。”對此,《方案》明確,,“十三五”研究提高哈密-鄭州,、酒泉-湖南等以輸送可再生能源為主要功能的特高壓輸電通道的輸送能力。

  此外,,作為系列配套措施,,《方案》還要求,國網,、南網等電網企業(yè)要聯合共享相關信息,,形成全國性的可再生能源電力發(fā)輸用監(jiān)測調配平臺,完善跨區(qū)域可再生能源電力調度技術支持體系,;因地制宜開展跨區(qū)跨流域的風光水火聯合調度運行,,實現多種能源發(fā)電互補平衡;充分挖掘現有跨省跨區(qū)輸電通道輸送能力,,在滿足系統(tǒng)運行安全,、受端地區(qū)用電需求的前提下,減少網絡冗余,,提高線路運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對可再生能源電力實際輸送情況開展監(jiān)測評估……通過這些措施,到2020年全國范圍內有效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

  編后

  我國特高壓發(fā)展伊始就因經濟性,、安全性等問題飽受爭議,摸爬滾打中歷經多年建設,,投運了“八交十直”特高壓,,卻又因部分項目不能滿負荷運行引來質疑。

  眾所周知,,除抽水蓄能外,,目前電力還難以大規(guī)模儲存,電力系統(tǒng)的發(fā),、輸,、變、配,、用等環(huán)節(jié)需要實時平衡,。而且,電網和電源要配套,、堅強的電網網架、完善的交易機制等條件都具備,,才可能保證輸電通道高效運行,。因此,部分項目沒有滿負荷運行只是我國現階段經濟社會發(fā)展不平衡一個表象,并不影響特高壓電網建設的實際需求和前景,。電力建設本身要適度超前,,如果因沒有建特高壓,致使中東部負荷地區(qū)將來無電可用,,其成本風險顯然更高,。當然,有反對聲不一定是壞事,,爭議可以促進特高壓電網更好,、更健康地向前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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