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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的用處 其實專利是門生意

2016-07-25

  如今,,大家都了解“專利為王”的道理,作為移動通信領域的行業(yè)“大佬”的高通,,更是把專利運用的爐火純青,,真真正正地把專利當作一門生意在做,。

  我們先來看一下高通的商業(yè)模式。

  高通公司成立于1985年7月,,是一家美國的無線電通信技術研發(fā)公司,,以在CDMA技術方面處于領先地位而聞名。

  作為全球移動芯片領域的領跑者,,高通在3G乃至4G時代的移動通信技術領域占據(jù)絕對核心地位,。

  高通并不實際生產(chǎn)手機,它的營業(yè)收入主要來自兩大塊兒:芯片銷售+專利許可,。

  高通通常為它的合作伙伴提供一套“專利組合套餐”,,除了移動終端芯片,還包括相關的專利組合,,既包括高通自己研發(fā)的專利,,也包括高通通過交叉許可納入到自己的專利組合中的第三方優(yōu)質專利。

  這樣一來,與高通合作就意味著,,高通的合作伙伴不僅可以使用高通的專利,,還可以使用高通專利組合中的第三方專利,免除很多知識產(chǎn)權方面的投入和風險,,大大降低了初次投入成本和轉入門檻,。因此,,全球絕大多數(shù)手機廠商選擇跟高通合作也就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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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xiàn)在的智能手機繞不過高通的專利

  高通專利許可的費用怎么收呢?

  高通的做法是:

  不向芯片廠商授權,,轉而向這些芯片廠商的客戶收取專利費,,只有這樣才能維持其按整機收費的模式。

  其專利授權費包括兩部分:

  第一,,固定的授權費(licensefee),,通常為每個廠家50萬美元;

  第二,,浮動的專利使用費(royalties),,即按手機的出廠價向手機廠商收取一定比例的專利費。

  問題來了,,高通銷售的明明是手機中的芯片,,為什么是按手機的出廠價來收取一定比例的專利費呢?

  這就是被行業(yè)內所詬病的“高通稅”——按整機收費,。

  因為將專利許可與芯片捆綁銷售,,可以使高通獲得比單純銷售芯片高得多的利潤。

  手機廠商每出貨一部手機,,除支付高通芯片費用外,,還要按照整機售價額外支付5%的專利授權費用給高通,這種專利授權收費模式在業(yè)界被稱為“高通稅”,。

  有的朋友會問,,高通銷售的是芯片,為什么不向芯片廠商授權,?

  當然是從利潤上來考慮,,如果向芯片廠商授權,高通就無法繼續(xù)向其客戶也就是手機廠商進行二次收費了,,也就無法維持其現(xiàn)有的按整機批發(fā)價進行收費的模式了,。

  高通憑借“高通稅”成為全世界最賺錢的科技公司之一。

  到了中國,,高通不僅實行芯片銷售+專利許可的商業(yè)模式,,同時還增加了一個“免費反許可”。

  什么意思呢?

  高通與中國企業(yè)簽訂協(xié)議時,,手機廠商欲使用高通芯片,,前提是必須與高通簽署專利授權協(xié)議,將手機企業(yè)的相關專利免費反授權給高通,,且規(guī)定不得利用這些專利起訴高通的其他客戶,。

  高通通過免費反許可,將所有相關專利整合,,能夠有效避免專利糾紛,,讓高通的芯片更受手機廠商的歡迎。

  這就是高通的“免費反許可”政策,。

  高通利用自身優(yōu)勢,,通過其他手機廠商繞不開的核心專利,真是有一種“搶錢”的感覺,!

  但是,,也不能太得意忘形了,雖說專利是公開換壟斷,,但也不能觸犯法律底線,,否則就要接受“反壟斷”的調查了。

  2013年11月,,國家發(fā)改委根據(jù)舉報啟動了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歷經(jīng)一年多的時間,發(fā)改委在2015年2月認定高通的壟斷行為成立并處以60.88億元人民幣的罰款,。

  發(fā)改委認為,,高通在CDMA、WCDMA,、LTE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和基帶芯片市場具有支配地位,,并實施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發(fā)改委還針對高通商業(yè)模式的核心專利授權提出了多項整改要求:

  1,、為在中國境內使用而銷售的手機,,按整機批發(fā)凈售價的65%收取專利許可費;

  2,、向中國被許可人進行專利許可時,,將提供專利清單,不得對過期專利收取許可費,;

  3,、不要求中國被許可人將專利進行免費反向許可;

  4,、在進行無線標準必要專利許可時,,不得無正當理由搭售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

  5、銷售基帶芯片時不能將中國被許可人簽訂包含不合理條件的許可協(xié)議,,不能將不挑戰(zhàn)專利許可協(xié)議作為向中國被許可人供應基帶芯片的條件,。

  2015年7月,歐盟委員會又啟動了兩項針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就在不久前的7月17日,,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FTC)宣布,經(jīng)過對高通長達17個月的反壟斷調查之后,,準備罰款最多1萬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9億元。

  高通憑借著自己在專利和芯片業(yè)務上的綜合優(yōu)勢,,收取了過高的專利授權費,。

  有的手機廠商認為專利的使用條款非常不公平,采取了對抗的策略,。

  今年6月底,高通分別在北京和上海起訴了魅族,,要求魅族索賠5.2億元,。

  乍看之下,高通的起訴似乎有些莫名其妙,,因為魅族近些年來所出售的手機,,大多使用的都是三星與聯(lián)發(fā)科的處理器,跟高通沒有半毛錢的關系,,為什么高通還要去向魅族要錢,?

  其實這其中就涉及到專利的問題了。

  高通手握眾多3G與4G通訊專利,,均為基礎層面的,,可以說只要是一臺智能手機,都要用到高通的專利技術,,而使用專利需要付費,,這是個法律規(guī)定的事情。

  在高通正式起訴之前,,雙方就有過親密接觸,。魅族一直在與高通就專利授權方面進行著談判,也承認確實使用了高通在通信技術上的專利,。

  之所以雙方久拖未決,,直至對簿法庭,關鍵因素在于專利費收取的計算方式和金額有明顯的分歧,。

  說白了,,就是價格談不攏,,魅族并不是不付錢,而是該怎么付錢以及付多少錢,。

  魅族一直拖著不給,,高通受不了,不想談了,,一紙訴狀,,直接起訴,通過法院來收取這筆專利費,。

  后來魅族在媒體溝通會上說明,,魅族是愿意向高通支付專利費的,不過有個訴求是希望能公平合理非歧視的談判,,而不是高通單方面的黑盒合同要約,。

  專利費用是否合理,我們不得而知,,對于選擇訴訟的方式解決問題,,對于雙方來說都會耗費巨大的成本,高通無非也是想“以打促調”,,最終目的是能收到錢,。

  這也反映出一個問題:

  專利收費作為游戲規(guī)則,不管愿意與否,,最終都是要交錢的,,魅族并并沒有否認這個前提,只是想少交點錢,,高通則是希望一切照舊,。

  發(fā)改委的高額處罰和整改意見已經(jīng)打破了現(xiàn)有的高通專利授權模式,華為等擁有專利優(yōu)勢的國內廠商將是直接受益者,。對于缺乏專利的國內廠商來說,,也有了更公平的市場環(huán)境。

  專利問題已經(jīng)越來越被國內企業(yè)所重視,,如果還想?yún)⑴c國際市場,,專利更是不可回避的問題。

  小米在印度已經(jīng)得到了教訓,,2014年12月11日,,因涉嫌侵犯愛立信所擁有的ARM、EDGE,、3G等相關技術等8項專利,,小米在印度被愛立信訴至印度德里高等法院。

  而有的企業(yè),,已經(jīng)利用手里的專利,,開啟了收“保護費”的模式,。

  例如華為,最近分別在中國和美國向三星提起了專利訴訟,,讓國際社會看到中國創(chuàng)新力量的崛起,。

  就在華為起訴三星專利侵權之后,三星也正式反擊,,在中國北京,、深圳、西安等地也開始起訴華為專利侵權,。

  就在昨天,,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發(fā)布消息,已經(jīng)受理了6件三星訴華為手機,、平板電腦侵犯專利權糾紛的案子,。

  在這種大背景下,每個案件就像是棋盤中的一個棋子,,看似孤立,,實則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

  總的感受是,,玩專利的都在下一盤很大的棋,,除了雙方實力的比拼,還有戰(zhàn)略上的考量,。

  專利就是一門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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