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消息,據知識產權媒體IP Fray報道,德國慕尼黑地方法院的一名發(fā)言人證實,中國通信廠商大唐移動已經在德國法院對小米發(fā)起了三項4G相關專利訴訟。
報道稱,此次涉及的三項專利均為LTE/4G技術,分別是:EP2237607(用于實現小區(qū)切換的方法和裝置),EP3713313(上行功率控制方法,以及移動通信終端);EP2315369(自適應調制和編碼的方法和裝置)。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4年5月,慕尼黑地區(qū)法院就曾認定三星電子侵犯了大唐移動通信設備有限公司所擁有的第EP2237607號專利,而且目前不得在德國銷售支持4G的移動設備。同時還駁回了三星電子根據競爭法所提出的反訴。三星在德國法院頒發(fā)禁令后不久,就與大唐移動達成了許可。
2024年11月,中信科移動也曾發(fā)布公告稱,其全資子公司大唐移動與展訊通信涉案金額為6.805億元的技術合作開發(fā)合同糾紛,向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申請財產保全。并于2024年11月1日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下達的民事裁定書,對大唐移動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予以支持。
在大唐移動已經公開的許可中,與蘋果和聯想之間并未有訴訟,直接通過商業(yè)談判的方式簽訂了許可。其中與蘋果的許可協議達成是通過中間人Sisvel達成的,信科移動IPO招股書中已有披露。雖然金額沒有在IPO具體披露,但是在后來的美國法庭文件中顯示,該金額是9500萬美元。
2025年4月22日,大唐移動母公司中信科移動官方宣布大唐移動已經與聯想達成全球專利交叉許可協議。
此次大唐移動起訴小米侵犯4G專利之時,恰巧小米發(fā)布自研的4G手表芯片玄戒T1之后之后不久,不過此次訴訟可能與該4G芯片無關,畢竟目前基于該芯片的產品尚未在德國進行銷售。而且此次涉及的專利也主要為基礎串專利,應該還是與小米的智能手機等通信產品相關。
這也是繼去年中國聯想在英國起訴中興通訊,希望就許可費率進行法院裁決之后,中國企業(yè)再一次選擇在域外司法管轄區(qū)來解決有關標準必要專利許可的案件。
這一點本身也符合該行業(yè)的許可特點,就是當事方往往會優(yōu)先選擇德國、英國、歐洲統(tǒng)一專利法院,甚至是巴西等司法管轄區(qū)來進行執(zhí)法。
小米以往應對專利糾紛,多采取申請專利無效或主張 FRAND 費率合理性抗辯。如在與華為、飛利浦、三菱的訴訟中,都先通過無效宣告程序進行應對,然后再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