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亮度
對于“最大亮度”這個重要性能沒有給出明確的特性要求,。因為LED顯示屏的使用環(huán)境千差萬別,,照度(也就是一般人所說的環(huán)境亮度)不一樣,,所以,對于大多數(shù)復雜產(chǎn)品,,只要標準中規(guī)定了相應的試驗方法,,則由供方提供一份性能數(shù)據(jù)(產(chǎn)品信息)一覽表比標準中給出具體的性能要求更好。這些都是符合國際標準的,,但這樣也就造成了在競投標中不切實際的互相攀比,,用戶對此又不了解,致使許多標書中要求的“最大亮度”往往遠遠高于實際需要,。因此,,建議為了引導用戶正確理解LED顯示屏的“最大亮度”這個性能指標,行業(yè)有必要給出一個指導:在某些場合,,在不同照度的使用環(huán)境下,,LED顯示屏的亮度達到什么值就可以滿足要求。
基色主波長誤差
將基色主波長誤差指標,,從“基色波長誤差”改到“基色主波長誤差”,,更能說明這個指標反映的是LED顯示屏的一個什么特性。顏色的主波長相當于人眼觀測到的顏色的色調,,是一個心理量,,是顏色相互區(qū)分的一種屬性。而這個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的性能要求,,從字面上,,用戶是無法了解到它是反映LED顯示屏顏色均勻性的一個指標。因此,,是引導用戶先弄明白這個術語,,而后再理解這個指標?還是首先從客戶的角度來認識和了解LED顯示屏,,再給出用戶能明白的淺顯易懂的性能特性,?
產(chǎn)品標準制定的其中一個原則即“性能原則”:“只要可能,要求應由性能特性來表達,,而不用設計和描述特性來表達,,這種方法給技術發(fā)展留有最大的余地”,。“基色主波長誤差”就是這樣一個設計要求,要是以“顏色均勻性”代替,,就不存在限定什么波長的LED,。對用戶來說,只要你保證LED顯示屏的顏色是均勻的,,而不必考慮你是用什么技術手段來實現(xiàn)的,給技術發(fā)展留有盡可能大的余地,,這樣對行業(yè)的發(fā)展大大有利,。
就象上面所說的“性能原則”“只要可能,要求應由性能特性來表達,,而不用設計和描述特性來表達,,這種方法給技術發(fā)展留有最大的余地”。我們認為,,“占空比”純屬一個設計技術的要求,,不應該做為LED顯示屏產(chǎn)品標準的一項性能指標;大家很明白,,有哪個用戶會在意顯示屏的驅動占空比,,他們在乎的是顯示屏的效果,而不是我們的技術實現(xiàn),;我們何必自己制造這種技術壁壘,,限制行業(yè)的技術發(fā)展呢?
刷新頻率
從測量方法來看,,似乎忽略了用戶真正關心的問題,,它也沒有很好考慮到各個廠家所用的驅動IC、驅動電路和方式不一,,造成測試的困難,。譬如深圳體育場的全彩屏招標,在專家的樣品測試中,,這個指標的測試就帶來許多問題,。“刷新頻率”一幀畫面顯示所需時間的倒數(shù),把顯示屏當做一個發(fā)光光源,,那就是光源的閃爍頻率,。我們可以用類似“光感頻率計”的儀器直接測試顯示屏的光源閃爍頻率,來反映這個指標,。我們做過這方面的測試利用示波器測量任一種顏色的LED驅動電流波形來確定“刷新頻率”,,在白場下測得200Hz;在3級灰度等低灰度級下,,所測頻率高達十幾k Hz,,而用PR-650光譜儀測量,;無論在白場,還是在200,、100,、50級等灰度等級下,所測光源閃爍頻率均為200 Hz,。